刑事拘留人员被判刑的,那么就需要根据行为人被判处的刑事处罚的类型来交付执行,如果是人民法院被判处的,那么就需要及时的释放,如果是被判处或者是、的,就需要及时的收监执行
法律分析:
被拘留之后一般就待在看守所,等待程序的递进,先是公安机关之后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审判
就是这三个阶段
被判刑后,如果判决书生效的,对被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将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