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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所有死刑犯的财产,都会被没收,收归国库?

发布时间:2024-07-03 16:40:22

死刑没收财产都属于刑罚的一种,死刑为主刑之一,没收财产为附加刑之一,必须由人民法院判决执行。死刑是否会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由人民法院审理确定。一、死刑相关规定。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二、没收财产相关规定。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 三、并不是所有行为人被判处死刑都会并处没收财产,如触犯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劫持航空器罪,最高可处死刑,但没有并处没收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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