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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申请了30万经费,中途挪用过12万进行个人消费,但是在一个月内补上了算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4-07-08 10:52:10

一、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以下简称《贪污贿赂解释》)规定,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形,“数额巨大”的标准为40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的标准为200万元。
二、由于行为人挪用金额归个人使用,并未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且一个月内已归还,故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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