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具体犯罪行为包括
1、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2、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3、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1、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3、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5、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