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协助组织卖淫案财务人员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4-11-01 10:10:31

对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财务人员,其判刑视情节与作用而定,若不知情则不会被认定为犯罪,若对犯罪行为知情,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从犯或者帮助犯,若在犯罪中起到关键性、重要性的作用,会被认定为主犯,根据刑法条款相应范围内的刑罚进行量刑。
根据刑罚第358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从犯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在共同犯罪中,从犯通常是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若被认定为从犯,可以在此基础刑上减少10% - 20%的刑期。-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