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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15
认定本罪,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看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利用,确实不知情而非法携带的,就不应构成犯罪。二是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大小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物品数量很小,行为人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马上、主动交出的,也可不予追究处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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