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四川网专注刑事业务,精通刑事辩护、刑事控告,是由成安博士打造的精英刑辩团队,对案件实行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管理,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编织了广阔的人脉关系网,成功办理了四川重大影响的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如果您或者您的亲友正深陷囵圄或者因涉嫌挪用资金即将遭受不白之冤,我们都竭诚为您提供挪用资金罪的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提供最佳辩护。
我们有专门的亲办案例集让您参考:http://www.scxsls.com/articlelist_144.html“忠于自己挚爱的职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是网http://www.scxsls.com/团队每一位资深刑辩律师的办案感悟。
条文: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3年以下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41.html
关于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426.html
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433.html
关于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438.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4866.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5115.html
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5689.html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 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4225.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4796.html
关于公司(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受贿、挪用本单位资金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965.html
更多罪名详情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参阅:http://www.scxs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