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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02.28
第六条: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可见刑法修正案七对绑架罪增加了一个量刑幅度: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05]8号 【发布日期】200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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