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辰君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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