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经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3-01-05 07:07:16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 经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排除。

人民法院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后,应当将调查结论告知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