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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07 07:32:48
庭立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 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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