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3-06-09
庭立方:根据最高院《全国法院审理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的表述,“利用职务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制约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不属于自己主管的下级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只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钱款或物品,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的,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均有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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