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C某某本人因运输毒品而被立案侦查。辩护思路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在侦查诱惑和特情。办理结果本案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不再代理。
近日,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尹伟军律师接受南宁市西乡塘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未成年人T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犯罪一案辩护人,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帮助。
一、案情简介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黄某明知普某等人实施贩卖毒品罪,为牟取非法利益,与普某一同贩卖、运输毒品,涉案查获毒品42公斤,黄某与普某等人涉嫌贩卖毒品罪。庭审中,公诉机关建议对黄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韦皖子、韦镜明律师为黄某辩护,一审判决黄某有期徒刑15年。二、办
案情经过:L某某因为涉嫌与他人共同出资贩卖毒品2100克及非法持有二支气枪,其二名同案犯Z某某已于2005年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2010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L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并且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二支以气体为发射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一、案情简介2012年,李某(案发时为未成年人)打电话给周某,欲以人民币300元价格向其购买毒品“k粉”,周某表示同意,次日4时许,二人到南宁市江南区某ktv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安人员立即将上述二人当场抓获,并从周某和李某处缴获贩毒所得300元人民币及一小包毒品可疑物,经鉴定
一、案情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某、周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及农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一案。原审人民法院认定农某为牟取不法利益,违反我国毒品管理法规,规避我国海关监管,从境外走私海洛因352.8克进入我国出售给被告人周某,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原审被
一、案情简介上诉人吕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并且违反国家对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二支以气体为发射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二、办案过程望之辩团队律师在接受上诉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上诉人,在充分取得上诉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