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述】
归家之路,通往天堂还是地狱
2011年4月2日14时左右,Y某乘坐从XX至中国C市的XXXXXX号航班入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入关。C市S机场海关旅检科在对其查验时,发现判图时有异常。清空箱内物品,发现空箱重与箱壳之间的空间有异常。经再次过机检查,发现有块状夹藏物。后经Y某同意,关员对其箱体进行破坏性检查。发现该箱底有夹层,关员在夹层中发现用锡箔纸包裹的淡黄色粉末状物体一块,毛重2.09千克。经鉴定,该粉状物体中海洛因含量为60%。
尔后,Y某被成都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
生死一线,都是网友惹的祸
据Y某称,2011年,她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南非籍黑人叫M某,会中文,他告诉她,自己是做服装和摩托车配件的外贸生意的。Y某2011年2月份到广州找工作,M某来找她,两人一起到外贸市场去逛。后来Y某没有找到工作,M某就帮Y某办了去XX的护照和签证,教她帮忙做服装、摩配的采购发货,一个月给4000元。
3月29日,M某给了她400美元和护照,说400美元是路费和消费,往返机票已经买好了。不让她带多余的东西,只带些衣服等样本以及1万美元回来,回来就给她4000元。
3月30日凌晨,Y某到了J地,M某的朋友S某接她。她住在一个出租屋,除了吃饭、超市外,她没有出去旅游过。
4月1日,M某电话告诉她4月2日回国,但机票不是回广州,而是回C市。4月1日晚上10点过,S某给了个灰色旅行包,当着她就在客厅把她要带给M的衣服、五金件、玩具等装进了包里,然后把箱子锁上,把钥匙给了她。随后,她和M某联系,M某告诉她到C市后,M某的朋友会联系她。4月2日,Y某到C市,在过安检时,M某打电话给她说,他的朋友会来接她,要她把箱子给他朋友,他朋友到时会给她美元。
之后,Y某被海关人员挡获。
二、【辩护思路与律师心得】
最重可判,律师力辩保命
卓安团队陈武律师积极调取证据材料,多次会见了当事人,提出了如下几点辩护意见:
Y某主观上并不明知是携带毒品入境,Y某是接受M某的委托帮他到XX带衣服的样板,用于做外贸生意的,她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所携带的箱子箱底夹带了毒品。而,且M某的朋友S某当着Y某的面装进箱子的东西也是合法的衣物玩具等物,并没有违禁品。所以,Y某主观上不知道是携带“毒品”入境。
Y某在本案中系,请求从轻处罚。Y某在本案中只是在受M某蒙蔽的指示下,实施了携带毒品入境的行为,并没有参与策划这一活动,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的是次要作用,属从犯。
三、【裁判结果】
律师辩护显成效,Y某终被判无期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Y某,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处Y某,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四、【律师提示】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万事多留一份心眼。卓安团队不仅拯救了一个无辜的生灵,同时还维护了法律的正义与公平,保证了法律天平的权威。2090g毛重,纯度60%的海洛因确实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目,但案中的Y某自称是不明真相的无辜受害者。团队努力为其收集有利证据,办案律师的办案思路及办案策略在此次案件中得到非常完美的发挥,一审法院最终也支持了我们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保住这绝望的灵魂。希望读者引以为戒,避免如此的不幸再次发生!同时,通过此案例告诫大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并且也不会掉下馅饼,万事多份心眼,不要成为罪恶者的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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