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0年 12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报告人何某某八年,并处人民币 500万元。被告人何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 年5月31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承办律师阅读案卷材料,重新计算金额,指出了原审认定的借款金额和利息金额的事实认定错误,进而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等材料,积极为何某某辩护。
四、办案结果
由四川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五、办案心得
本案承办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后,收集了大量民间高利贷未被定非法经营罪的判例,阅读了诸多法学理论相关方面著作,从借款人和被告人关系的特定性和并未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等几个方面指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民间高利贷案件无论从司法实践上,还是主流理论界都不认为是非法经营罪,但是地方上依然有民间高利贷案件被错判的事件,区别民间借贷和非法经营罪还是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入手进行分析,民间借贷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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