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2年 10月1日8时许,吉某某趁刘某上车之际,拉开刘某的背包将一部手机(经签定价格为 1436元人民币)盗走,吉某某在速跑过程中被治安巡逻队员抓获,赃物已经追回发还被害人。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吉某某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建议从宽量刑。
四、办案结果
吉某某构成,判处八个月,并处人民币三千元。
五、办案心得
虽然本案是一个法律援助案件,但律师毫不松懈。介入案件后,律师按照严格程序认真对待;首先,立刻前往检察院申请阅卷,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在开庭前,律师认真收集关于盗窃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类似案件,并撰写辩护词等文书;在法庭上,律师对被告提出一系列从宽量刑意见,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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