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罗某涉嫌诈骗罪,卓安团队律师积极为其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7 10:17:43 浏览:502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5年起至案发,罗与刘、田等人利用网络平台在多家公司业务中,冒用他人信息,骗取现金借款和购物消费,共计人民币597344.24元。公诉机关指控罗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罗涉案金额490728.33元,直接参与作案79起。

二、办案过程

辩护人在接受被告人亲属委托后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为罗带去家属的问候。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对罗涉嫌诈骗罪无异议但对诈骗金额提出异议认为应当扣除网络平台自行收取的服务费且诈骗金额计算有误。同时认为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该案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同时认为本案刘的罪行重于罗某,属初犯认罪服罪有减轻量刑情节。

四、办案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五、办案心得

被告人罗作为第一被告如果按照指控金额的量刑接近十年和其家人对律师工作非常满意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