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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律师团队为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张某代理控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1-01-15 15:11:24 浏览:378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3年1月14日晚,唐某红、邹某、周某、杨某在某KTV 内娱乐时,因邹某与原告张某发生口角纠纷、争执并打斗,打斗后双方协商未果。在KTV 门口空地处,唐某红持刀将张某右手臂刺伤,邹某、周某、李某用路边烧烤桌椅将原告张某打伤,造成原告张某右肱动脉断裂,右正中神经、尺神经断裂等,后原告张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后经某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原告张某构成七级伤残。


二、办案过程


本案系一起故意伤害被害人的代理案件,主要工作系协助被害人与被告人方面进行磋商与谈判,接受委托后,先后同被告人家属民事谈判达4次以上,先后向公安机关、检察院递交2次法律意见书,向检察院提出从新鉴定申请,后本案被移送金牛法院进行审理,后经金牛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由张某出具《谅解书》
。

三、辩护思路

刑事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主要针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

四、办案结果


经金牛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各被告人共同支付张某、李某共计各项赔偿费用 22万元。


五、办案心得


在本案中,系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工作,主要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工作的主要内容系协助被害人及家属与被告人方进行谈判,尽量达成和解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则代理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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