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刘某涉嫌组织卖淫罪,卓安团队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1-01-18 18:09:32 浏览:331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从2012年11月起,被告人刘某、罗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以提供吃住、保障收入等名义组织未成年人蒋某某、张某、彭某某至酒店散发印有卖淫信息的小卡片,并组织未成年少女夏某、李某某、幼女林某某(13岁)到酒店等地从事卖淫活动。2013年1月7日晚,刘某驾驶轿车载李某某、夏某在从事卖淫活动时被挡获。

二、办案过程

在接到委托后,承办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随即搜集和案件有关的资料,精心准备辩护词为刘俊辩护。

三、辩护思路

本案组织规模较小,且有自首行为。

四、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当庭宣判,以刘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五、办案心得

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进行主从犯分析,并搜集相关证据,提出每一个对被告人有利的细节,这对被告人的量刑有着重大、积极的意义,是值得每一个辩护律师思考的。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