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徐某因涉嫌抽逃出资罪于2012年7月9日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刑事拘留。于2012年8月15日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2012年 10月11日承办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为徐某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提供法律帮助,双方约定委托协议的履行期限至审查起诉终结为止。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立即查阅了有关于抽逃资金罪的法律法规,并立即安排会见了当事人,并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涉案相关的法律问题。
三、辩护思路
搜集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查阅抽逃资金罪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就本案的相关问题与公安机关交流法律意见。
四、办案结果
在审查起诉之后,双方所签订的委托协议自行终止。承办律师在会见阶段依法告知其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涉案罪名的法律法规等等。本案现已侦查终结,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已经向金牛区检察院提交了起诉意见书。
五、办案心得
熟练掌握抽逃出资罪的构成理论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认真研究司法实践和刑事辩护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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