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0年3月,未成年赖某离家出走,借宿“好朋友”家。其“好朋友”利用其未成年人身份,人货分离,多次利用其放置,贩卖毒品,数量巨大。其所谓“好朋友”因有过利用未成年人贩毒,早已在市局挂上号的,以前就有利用未成年人贩毒,再把所有责任推到未成年人身上脱罪的历史。案发后,又故技重施,全部推脱到赖某身上,想借此脱罪。而赖某也受其蛊惑,扛下了罪名。
二、办案过程
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介入,因受同案犯蛊惑,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不配合。同案犯罪嫌疑人又把所有事情推到未成年人身上。经多次会见未成年人,与家长,承办警官,检察官沟通,就案件存在的问题,可能的走向,以及案件的处理,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最终达成共识,获得了好的处理结果。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犯罪嫌疑要先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要划清责任范围,明确其从属,被人利用的地位。2、积极配合案件的侦破,因本案重点打击对象是其所谓“朋友”。赖某不应成为主要打击对象。3、协商后续处理方案,并提交相应证据。
四、办案结果
(2020)川天成检一部附不诉(2020)x号
犯罪嫌疑人赖某附条件不起诉。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案件后,应全面分析,预估案件的发展方向,办案机关的关注点,不一味无罪辩护,要有辩诉交易的思维,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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