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上诉人李某,因涉嫌,于2016年8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凭祥市看守所。,
二、办案过程
李某被逮捕后,其没有委托承办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承办律师为其辩护。
三、辩护思路
搜集法律关于贩毒罪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不足以认定检察院指控的罪名。
四、办案结果
一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并没收个人财产十万元,终身。二审法院认为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五、办案心得
在一审法院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判决后,可重新梳理案件的相关证据及程序性事项,在发现一审活动中,存在可能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程序违法,或者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时,在二审中可以作为辩护理由申请重审,在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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