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1年,熊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客车由桂林前往南宁,因熊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失控向右侧滑与道路右侧防护栏发生碰撞并冲出道路外边坡翻于边坡上,造成大型客车乘客某长、吴某、廖某三人当场死亡、樊某一人重伤、熊某英等八人轻伤、其他二十四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的危害结果。经过责任事故认定,熊某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办案过程
望之辩团队律师在接受熊某的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熊某,并及时了解了案件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向熊某提供了专业的辩护意见。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共同探讨熊某的量刑情节,积极维护熊某的权益。
三、辩护思路
1.熊某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熊某归案后及庭审中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熊某犯,判决二年。
五、办案心得
本案中,法官采纳了望之辩律师的辩护意见,要与当事人和检察院多沟通,作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选择!要能够专业地在案件事实中提取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从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争取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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