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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一案,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姬少光律师团队倾力为其辩护,最终判罚低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幅度!

发布时间:2021-06-01 18:26:35 浏览:7971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0年11月,被告人赵某、毛某共谋,为顺利联系上家公司收集个人工程师证、被告人毛某受被告人赵某安排,在河南省郑州市以250元的价格购买了5枚伪造的印章,分别是“xxx市场监督管理局”,“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印章2枚,“xxxxx电气有限公司”、“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印章3枚,之后赵某以购买的上述印章制作了xxx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1本,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本。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本案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主观及客观上实施行为均是“挂证中介”的服务,主观恶性不强;2、司法实践中主要打击对于为了取得非法利益,大批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的行为,而本案涉及相应的证件、印章数量较少,且未产生严重的损害后果;3、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如实全面供述案件事实,属于坦白;4、被告人属初犯、偶犯,且自愿认罪认罚。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赵某虽签署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二个月,但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被告人最终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低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幅度。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家属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研究了大量的类案判例以及相关其他法律规定,依据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逐步梳理出案件辩护要点,达到了家属及被告人满意的案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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