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刘某煌与犯罪嫌疑人何某建、肖某成立了中南某电商平台,该平台非法进行农产品的期货交易,涉案金额上百亿。
二、办案过程
刘某煌认为公安机关欺骗了他,他是投资入股某电商平台,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他后,只要他配合调查,积极退赃三百万就可以不追究他的责任。刘某煌在积极筹凑三百万退赃给公安机关后第二天就被刑事拘留。律师收集对刘某煌的有利的证据,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未果,提交相应的证据给检察机关,提出不予逮捕的律师意见得到检察机关的认可,对其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三、辩护思路
1、刘某煌系财务投资,不参与具体的平台经营,不具有犯罪的主观故意;2、提交相应在证据证明刘某煌系外地的企业家,给当地的就业作出了贡献;在疫情期间其所属酒店提供给政府作为隔离酒店所用,为疫情防控作出了贡献。
四、办案结果
刘某煌不予逮捕,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1、积极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2、紧密联系中央的政策,利用政策去说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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