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6年6月1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上方街附近,被害人李某某、王某因摆摊下残棋一事与被告人林某等人发生争执后,林某等人使用镐把等工具将二被害人打伤。经鉴定,李某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胸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后三名被告人被抓获。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构成自首;2、被告人系;3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4、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判处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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