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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李丽丹律师为其辩护。处罚较低

发布时间:2021-11-16 00:18:12 浏览:573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6年6月19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上方街附近,被害人李某某、王某因摆摊下残棋一事与被告人林某等人发生争执后,林某等人使用镐把等工具将二被害人打伤。经鉴定,李某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胸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十级伤残。后三名被告人被抓获。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构成自首;2、被告人系从犯;3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4、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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