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7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就被告人吴某某与崔某某离婚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吴某某返还崔某某共计57万余元,吴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至2018年12月,经执行人员多次催告,吴某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不如实报告财产,并隐藏财产。
二、办案过程
本案被告人对涉嫌的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被告人系自首;2、被告人已履行部分还款义务;3.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无前科劣迹,等意见。综上意见,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吴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十个月。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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