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张某2014年通过匡某结识H公司微贷三部信贷经理夏某。2014年9月,夏某所办理的业务出现不良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形,加之张某欠其他债务无法归还,夏某与张某等人达成共识;由张某提供其所在村村民身份资料,夏某等负责其它环节,办理虚假贷款以骗取H公司贷款为己所用。随后张某将8份村民的身份资料交给夏某,夏某使用虚假材料获贷12笔共计965万元。其中,张某获利393.03万元。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犯罪事实、罪名均有异议,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焦点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张某主观上没有和夏某共谋的意思表示;
2、张某不是H公司的员工;
3、张某客观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章某犯,判处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万元。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认真分析案卷材料,结合事实与法律及证据,全面分析,整理阅卷笔录及书写质证意见,积极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良好基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