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4月25日,被告人马某因前一天涉嫌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批捕。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拒绝机关提出的认罪认罚建议,要求律师做无罪辩护,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公诉期间提交法律意见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审理期间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和根据被告人当庭提供的线索提出补充侦查申请。本案经9月8日,10月11日两次开庭审理完毕。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一)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强奸犯罪。
1、本案仅凭被害人陈述认定被告人构成强奸罪,系孤证定案。
2、在案证据中,除了被害人陈述,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
3、在案其他证据系间接证据,且多有程序违法情况,不具备证据资格,不能直接证明强奸犯罪发生,更无法佐证强奸犯罪发生的唯一性。
(二)本案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1、本案有偿性服务的合理怀疑无法排除。
2、本案被害人涉嫌诬告陷害的合理怀疑无法排除。
(三)本案对被告人马哈开可能有利的证据没有收集。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马某犯强奸罪,判处四年。被告人已上诉。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纠纷来龙去脉,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要求和指导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帮助代理律师还原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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