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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保护民营企业家,逮捕之后也可放人!——代号菊律师

发布时间:2022-02-08 15:14:32 浏览:645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甲经营的某公司是某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2020年度某市津南区重点排污单位,该公司自2018年7月起至今实际运营某市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因系重点排污单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某公司必须安装排污自动监测设备接受环保部门实时监管。自2017年4月24日至2019年8月14日,天津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派技术人员乙、被告人丙负责对该公司向某公司出售的COD(即化学需氧量)在线检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设备的运营维护。期间,被告人甲指使被告人丁按照上述操作方法,在某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的污水化学需氧量超标时修改C0D在线监测设备参数,致使该污水处理厂排污期间的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并严重污染环境。2020年8月14日,某区生态环境局在检查时现场发现该公司存在集改C0D在线监测设备数据的行为。

二、办案过程

该案企业法人被逮捕后,才委托本辩护人,错过了刑事案件中“黄金37天”。经过了解情况,我们敏感得意识到本案属于涉民企业家案件,可以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宏观政策角度,提出羁押必要性申请,或许会博得一线取保的生机,家属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决定这种辩护策略后,我们做了如下准备工作:

  • 企业因为法定代表人被捕后,面临的困难;
  • 该案发生的行业背景和现实原因;
  • 企业目前整改方案和进度,如何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以往所做社会贡献。

家属根据上述思路,立马着手准备资料。汇总之后,我们提前跟检察官沟通后,再书面提交羁押必要性申请,沟通效果还是不错的。但中间就出了纰漏,检察官提讯时间特别快,我们在之前会见时只是跟当事人阐明了思路,没有告诉他可能性大小,而当事人之前一直是不认罪状态,检察官突然提讯,当事人害怕认罪后更走不了,而此时我们预约了会见,但是还没将最新沟通进展告诉当事人。一切发生的措手不及,检察官遗憾得告诉我“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一点态度都没有,我们怎么放人呢”检察官说他正好提讯别的嫌疑人,正好顺手把他也给提讯了,谁知道是这个态度呢,我们和家属都很懊恼,冷静下来后意识到,这次取保申请虽然失败了,但至少证明我们这种思路是可行的,但还是顺着这条路再努努力,再试试吧,不放弃就有希望!

于是我们又把资料细化一番,让家属跟我再去了一趟检察官,当面跟检察官说说企业面临的现状,进一步提供了主管部门的电话,可以核实整改情况。检察官被打动了,答应再给一次机会,我们马不停蹄再次会见,虽然之前已经把前因后果讲清楚,但这次可不敢马虎大意了,态度必须好!最终,一切顺利,这个企业法人被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当然企业也起死回生,为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政策点赞,为法治中国呐喊!

三、辩护思路

一、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

犯罪嫌疑人甲于2020年10月9日到案后,转天10日第二次笔录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之后一直稳定供述,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

二、案件发生属于事出有因,有可宽宥之处

某公司是采用高新技术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环保公司,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此次修改检测仪数据,也是由于该厂进水水质复杂,加之拖欠资金,导致企业运营困难,无力支付高额成本所致。

(1)来水水质原因。涉案工业区因企业多,所涉及行业种类较多,且其中生活污水的占比并不高,造成来水的指标十分不稳定,在设计来水范围内,指标忽高忽低,对污水厂的处理过程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污水处理是一个系统性培养的工程,一套完整的系统培养好后具备一定的抗冲击能力,但涉案日处理量在1500吨左右,其中高污染废水在来水中占比如出现较高的情况,会对整个系统造成不可逆的现象,且恢复难度较大。

(2)膜组件泄露问题。涉案污水处理厂在2019年完成MBR提标改造,因膜厂家生产上存在质量问题,及时与运营单位进行沟通,于2020年3月将19年所安装全部膜组件进行了更换,及时避免了一起严重的环保问题发生,但在7月份又出现部分膜泄露的现象,直接造成出水水质浑浊,且夹杂各类污泥絮状物等,造成出水超标的情况,我公司在一周内对三分之一膜组件进行了更换,解决了问题并恢复正常运行。

(3)某镇拖欠中天大量费用,导致企业资金紧张

截止案发,某镇拖欠中天费用如下:

1、涉案污水厂运维相关费用

2018年度运维期间,涉案污水厂运营维修费:约10余万。

2、涉案水厂提标改造

涉案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合同额389.7560万元。涉案污水厂从2019年4月15日开工至今,工程改造已完成并验收完毕,仍没有付款。

3、临时设备处理费用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处理坑塘污水临时设备增项费用,合同已经签订,处理设施的费用没有结算:共计262.6570万元。

三、某公司正在全力积极整改

(1)在总排放口增加加药装置和沉淀装置。我公司在11月初在排水口前端增加了一套加药装置和改造了一个沉淀池,专门应对突发问题的发生,包括出水水质超标等情况,但因日常加药成本过高,至今尚未完全实现所设计达到的效果。

(2)投加了多批次微生物。针对工业污水的复杂性,我公司在一个月内分批次投加了不同的活性污泥,进行微生物培养工作,因现在正值冬季,环境温度和水温都较低,微生物活性也相对较低,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接种培养,同时我们也在积极监测来水水质情况,并与科技大学环境实验室进行水质分析化验,找到现阶段最适合的方案。

(3)增加人力。我公司组织公司其他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全力支援涉案污水厂,每天24小时关注污水厂的变化,每天4次监测进出口数据,每天分析污水培养的方向,保证在技术上不落后。

四、某公司运营出现问题,急需甲回到公司主持局面。

某公司法人甲被羁押后,公司无法运转,无奈之下,甲前妻暂时接手公司,但是属于行业外人士,之前从未接触过环保领域,跟合作单位、跟公司员工都不熟,无力维持公司,导致公司整改计划缓慢、到期合同无法续签、众多项目停摆,致使公司处于破产风险,也会导致员工失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一)某公司整改计划需要法人甲参与。

如前所述,甲前妻不懂业务、不熟合作单位,而整改计划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涉及到该区域污水处理问题,急需公司实际控制人甲的参与,协调技术及资金等资源,最快回复正常。

(二)某公司多个项目处于停摆状态,到期合同续签出现问题,继续羁押下去,极有可能导致公司破产,员工失业。

某公司在建项目5个,同时运营5个项目,部分项目面临续签问题,资金紧张。同时员工总数:29人,其中缴纳社保人员:14人,缴纳公积金人数:9人。继续羁押下去,某公司会面临破产风险,大量员工失业。

(三)某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疫情期间对内克服困难不减薪资,对外积极捐赠防疫物资。

1、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还为5家大学本科生提供实习场地,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为环境及化工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和机会,每届大约提供百余个实习实践及参观的机会。

2、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甲作为某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指导4名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为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场地,并指导研究生在工程设计、设备安装及调试方面进行工程锻炼。同时,还协助指导年轻教师某博士完成工程实践教学任务,顺利晋升副教授职称。

3、2020年2月,某公司向某经济学校、某镇镇政府、某公司捐赠消毒物资三批。

4、2020年疫情期间天津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出现裁员及降薪的情况,反而还给员工加薪了,公司员工在总经理的带领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应急预案工作和复工工作。

5、天津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份制定全体正式员工出国旅游计划,第一批旅行时间为2020年2月15日-2020年2月21日,本公司员工免费,员工家属1600元/人,我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旅行社交齐第一批人员旅游费用,合计47680元(其中员工家属费用15560元),后因疫情原因无法出行,国际航空公司倒闭,导致旅游费用无法退换,后经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垫付家属费用,退费风险由公司承担。

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做好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影响。对于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最高检明确要求坚持每案必审,坚决纠正超期羁押或久押不决,以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

四、办案结果

羁押必要性申请成功,企业法人被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企业也起死回生!最后判处缓刑,回归家庭与企业!

五、办案心得

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通常难度很大。有时候我们除了研究法律本身,更要考虑借助宏观大政策,为案件找到突破口,民营企业家保护是个非常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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