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17日2时许,林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至广州市某高速西侧7公里88米处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案发时林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98.6mg/100mL,2020年10月17日经广州市公安局决定被。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本案辩护策略逐层推进,在最优化路径走不通的情况下,果断采取现阶段最有利的辩护策略就是申请走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快从轻,本案律师团队提出林某某犯罪情节比较轻微,主观恶性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同时其在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为律师团队提出关于林某某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有理,法院予以采纳。
四、辩护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二个月,三个月,并处人民币二千元。
五、办案心得
本案林某某的血液中乙醇(酒精)成分的含量为198.6mg/100mL,在具有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从重处罚情节的前提下,最终为林某某争取到缓刑的辩护效果是实属不易,是值得肯定的,也达到了林某某及其家属的目标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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