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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某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黎永娟律师为其辩护,经与经办检察官沟通后,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4-02-05 23:09:27 浏览:188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18日,H某受同案人纠集参与斗殴。当日22时许,其他同案人驾车搭载其他三个同案人与H某至案发路段步行街与对方受害人碰头后,双方遂发生打斗。2023年11月22日,H某及其同案人家属代为赔偿并了得谅解。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旋即会见了当事人,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与公安承办人员沟通,在案件递交检察院批捕后,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同时,积极协助H某家属与受害人进行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三、辩护思路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主动与办案单位承办人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在案件被递交检察院呈捕后,及时提交法律意见并主动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主动提出不起诉意见,同时继续与受害人协商争取得到谅解。

四、辩护结果

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H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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