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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黎永娟律师为其成功辩护,最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某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发布时间:2023-03-26 14:42:48 浏览:169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8年2月6日19时30分许,张某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公路上行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案发时张某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11.4mg/100mL,2018年2月13日被取保候审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1、犯罪情节轻微、行驶距离短、损失不大;2、构成自首、不构成逃逸;3、初犯、偶犯;4、认罪认罚。

四、辩护结果

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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