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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视频交友软件公会公司涉嫌诈骗,王成律师为其辩护,该案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23-06-07 15:23:29 浏览:4142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48号

主办律师:王成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胡瑾律师辩护团队律师,联系电话15055******(微信同号)

一、案件背景

2022年以来,全国各地侦查了数十起因为视频交友软件而引起的诈骗类案件,这类视频交友软件的架构大概分为软件平台方、平台推广方、公会方、聊天用户,而该类视频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男性用户需要在软件上进行充值才能与女性用户聊天、视频等,而女性聊天用户与平台一般按照四六分得男用户充值的金额,公会方或者推广方再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一定的结算,往往这类案件的案发都是从部分男性用户在平台充值后被一些不法的女用户骗钱后报案引发的。

本案系四川某视频交友软件公会公司涉嫌诈骗,该公会公司由几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以下描述整理来源于起诉书:他们成立公司目的即为了招聘女性聊手,通过在社交APP上聊天骗取钱财,公司成立后,L某等通过BOSS直聘、58同城、店长直聘、智联招聘等平台招募女性聊手,经过专门话术培训入职工作,各聊手通过“暖心聊”和“最美遇见”软件,让聊手通过软件匹配寻找目标,系统匹配到目标之后,聊手主动给目标男性用户发送信息,此时,男性用户与聊手聊天,送礼物均需要付费,文字消息约每条10金币,语音消息每分钟100金币,视频消息约每分钟200金币。金币为在app中使用的货币,男性用户需付钱在app中充值购买,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0金币。

聊手与男性用户文字、语音、视频聊天,或者男性用户送礼物,通过文字暗示和语音视频等诱导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为了能进一步交友发展关系,则需要不断在平台充值购买金币,诱导被害人与自己语音、视频以及送礼物,聊手和公司公会方从被害人充值的金额中获的收益。截止案发,该公司获利金额为250556.83元。

办案过程

该公司几名股东于2022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8月,王成律师与L某正式达成委托协议正式介入案件,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辩护人王成律师第一时间去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情况,撰写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当事人在之后因为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一直到本案判决。

主要辩护观点:

1、本案L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L某并没有真正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而进行诈骗的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手法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其行为表现具体有以下方面的要求: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做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2、本案中L某虽然投资了一万块钱,但L某并不是该公会公司的实际经营人,L某从公司成立到案发,没有接触任何客户,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实际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3、L某有其他正当职业,参与该公司主要是投资1万块钱用于该公司租房,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模式不够了解,只知道是网上交友“撩骚”,并没有诈骗,其主观上并没有诈骗他人的故意。

4、案发之后,L某退出了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该适用缓刑

三、辩护结果:

L某于2022年8月23日被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取保候审,该案于2023年4月3日判决,判处L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司、办案心得:

近年来,随着交友软件的不断兴起,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使用交友软件来进行社交。那么如何定性正常交友软件和利用交友软件诈骗是我们在办案中需要重点辩护和关注到。

我们了解到,本案的情况大概可以概括为:上游公司开发出聊天软件,然后上游公司进行推广与公会(类似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进行合作,公会招募部分聊天员入驻,聊天员与用户进行交流。刑事审判参考第591号王微、方继民诈骗案的裁判理由指出诈骗罪的四个要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处分)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我们可以明确认定诈骗罪的几个基本要点是:1、非法占有目的;2、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3、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4、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我们了解到也有类似的案件被法院认定为诈骗并判处实刑,但这些案件与本案交友软件聊天的形式还是有所不同,其他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选取年轻貌美的女性做“主播”当“门面”,再由其他辅助人员(专业聊手,男性假扮女性主播) 用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聊天、接触,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进一步交往,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观看主播在线,从而诈取被害人的“打赏”金,被害人基于想要巩固“恋爱关系”在“女主播”(男性聊手)的诱骗下付出感情,不断出资打赏。最终被害人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个人情感方面也受到欺骗,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本案中,所谓的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在聊天平台充值、消费,该类聊天平台本身就是一个交友软件,并不是说平台必须承载着婚恋介绍的功能,他们用户之间就是一种聊天交友,消磨时间,即使可能有少数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有虚构的情况,但是不能够就此推定平台以及所有的主播的全部行为都是诈骗,这一点是无法否定的。

目前社交软件平台涉嫌诈骗的案件近期各地都在打击,在此要提醒各大平台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有侥幸心理,在案件发生后应当尽早委托律师辩护人的介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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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交友软件公会公司涉嫌诈骗,王成律师为其辩护,该案终获缓刑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48号

主办律师:王成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副主任诈骗犯罪辩护中心执行主任,胡瑾律师辩护团队律师,联系电话15055******(微信同号)

一、案件背景

2022年以来,全国各地侦查了数十起因为视频交友软件而引起的诈骗类案件,这类视频交友软件的架构大概分为软件平台方、平台推广方、公会方、聊天用户,而该类视频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男性用户需要在软件上进行充值才能与女性用户聊天、视频等,而女性聊天用户与平台一般按照四六分得男用户充值的金额,公会方或者推广方再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进行一定的结算,往往这类案件的案发都是从部分男性用户在平台充值后被一些不法的女用户骗钱后报案引发的。

本案系四川某视频交友软件公会公司涉嫌诈骗,该公会公司由几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以下描述整理来源于起诉书:他们成立公司目的即为了招聘女性聊手,通过在社交APP上聊天骗取钱财,公司成立后,L某等通过BOSS直聘、58同城、店长直聘、智联招聘等平台招募女性聊手,经过专门话术培训入职工作,各聊手通过“暖心聊”和“最美遇见”软件,让聊手通过软件匹配寻找目标,系统匹配到目标之后,聊手主动给目标男性用户发送信息,此时,男性用户与聊手聊天,送礼物均需要付费,文字消息约每条10金币,语音消息每分钟100金币,视频消息约每分钟200金币。金币为在app中使用的货币,男性用户需付钱在app中充值购买,1元人民币可以购买10金币。

聊手与男性用户文字、语音、视频聊天,或者男性用户送礼物,通过文字暗示和语音视频等诱导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为了能进一步交友发展关系,则需要不断在平台充值购买金币,诱导被害人与自己语音、视频以及送礼物,聊手和公司公会方从被害人充值的金额中获的收益。截止案发,该公司获利金额为250556.83元。

办案过程

该公司几名股东于2022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2022年8月,王成律师与L某正式达成委托协议正式介入案件,作为当事人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辩护人王成律师第一时间去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解情况,撰写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当事人在之后因为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一直到本案判决。

主要辩护观点:

1、本案L某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L某并没有真正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进而进行诈骗的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手法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其行为表现具体有以下方面的要求: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做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2、本案中L某虽然投资了一万块钱,但L某并不是该公会公司的实际经营人,L某从公司成立到案发,没有接触任何客户,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实际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

3、L某有其他正当职业,参与该公司主要是投资1万块钱用于该公司租房,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模式不够了解,只知道是网上交友“撩骚”,并没有诈骗,其主观上并没有诈骗他人的故意。

4、案发之后,L某退出了违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该适用缓刑

三、辩护结果:

L某于2022年8月23日被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取保候审,该案于2023年4月3日判决,判处L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司、办案心得:

近年来,随着交友软件的不断兴起,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使用交友软件来进行社交。那么如何定性正常交友软件和利用交友软件诈骗是我们在办案中需要重点辩护和关注到。

我们了解到,本案的情况大概可以概括为:上游公司开发出聊天软件,然后上游公司进行推广与公会(类似经纪公司)、代理公司等进行合作,公会招募部分聊天员入驻,聊天员与用户进行交流。刑事审判参考第591号王微、方继民诈骗案的裁判理由指出诈骗罪的四个要素:“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处分)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我们可以明确认定诈骗罪的几个基本要点是:1、非法占有目的;2、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3、被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4、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

我们了解到也有类似的案件被法院认定为诈骗并判处实刑,但这些案件与本案交友软件聊天的形式还是有所不同,其他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选取年轻貌美的女性做“主播”当“门面”,再由其他辅助人员(专业聊手,男性假扮女性主播) 用社交软件与被害人聊天、接触,借交友、谈恋爱的方式进一步交往,诱使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观看主播在线,从而诈取被害人的“打赏”金,被害人基于想要巩固“恋爱关系”在“女主播”(男性聊手)的诱骗下付出感情,不断出资打赏。最终被害人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个人情感方面也受到欺骗,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本案中,所谓的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在聊天平台充值、消费,该类聊天平台本身就是一个交友软件,并不是说平台必须承载着婚恋介绍的功能,他们用户之间就是一种聊天交友,消磨时间,即使可能有少数的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有虚构的情况,但是不能够就此推定平台以及所有的主播的全部行为都是诈骗,这一点是无法否定的。

目前社交软件平台涉嫌诈骗的案件近期各地都在打击,在此要提醒各大平台要合法合规经营,不要有侥幸心理,在案件发生后应当尽早委托律师辩护人的介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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