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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L某涉嫌诈骗罪,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为其辩护,侦查机关决定,不再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2 22:01:02 浏览:144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在校大学生L某寒假期间,在其“老同学”的诱导下,伙同其他几名“同学”帮助诈骗犯罪的完成。2023年3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同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

二、办案经过

      委托律师后,晏建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L某,了解案情;同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次沟通。结合既往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办案期间,晏建强律师多次会见L某,向其转达家属的关心,抚慰其情绪。同时,与家属保持沟通,使家属了解L某在羁押期间的生活状态及精神状态。L某与家属对晏建强律师表示真挚的感谢。

三、辩护思路

       首先,辩护人认为L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诈骗罪;在罪名定性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其次,L某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再次,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L某社会阅历较少认知能力较低,主要是为了所谓的兄弟情谊,主观上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也仅限于临时帮忙望风情节显著轻微,作为一名大学生可以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办理结果

     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再继续追究L某刑事责任。

五、办案心得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频发,“走出校门,便进牢门”屡见不鲜。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认知能力低,一不小心便深陷牢狱风波。作为一名刑事律师,除了要办理好案件以外,良好的引导这些大学生,抚慰好其情绪、提高其认知、使其避免再次犯罪也是至关重要的。另外,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因担负起社会责任,走进校园,提高大学生认知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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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L某涉嫌诈骗罪,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晏建强律师为其辩护,侦查机关决定,不再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2 22:01:02 浏览:1447次

一、案情简介

      在校大学生L某寒假期间,在其“老同学”的诱导下,伙同其他几名“同学”帮助诈骗犯罪的完成。2023年3月被公安机关逮捕,同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

二、办案经过

      委托律师后,晏建强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L某,了解案情;同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多次沟通。结合既往案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争取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办案期间,晏建强律师多次会见L某,向其转达家属的关心,抚慰其情绪。同时,与家属保持沟通,使家属了解L某在羁押期间的生活状态及精神状态。L某与家属对晏建强律师表示真挚的感谢。

三、辩护思路

       首先,辩护人认为L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诈骗罪;在罪名定性上存在一定的争议;其次,L某参与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再次,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L某社会阅历较少认知能力较低,主要是为了所谓的兄弟情谊,主观上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的行为也仅限于临时帮忙望风情节显著轻微,作为一名大学生可以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四、办理结果

     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再继续追究L某刑事责任。

五、办案心得

       近年来,大学生犯罪频发,“走出校门,便进牢门”屡见不鲜。大学生社会阅历较少、认知能力低,一不小心便深陷牢狱风波。作为一名刑事律师,除了要办理好案件以外,良好的引导这些大学生,抚慰好其情绪、提高其认知、使其避免再次犯罪也是至关重要的。另外,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因担负起社会责任,走进校园,提高大学生认知水平,最大程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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