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
关键词:
本案承办律师、本网资深律师:吕灵兮
一、【案情简述】
2021年10-11月左右,被告人W某和Y某在工作上有密切交集,W某经常接送Y某上下班;2022年疫情封控,W某发现Y某跑分,进行过阻止。2024年2月5日,Y某主动投案,公安用Y某的电话通知W某前往派出所。
W某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承办律师接受家属委托。
二、【承办过程】
经过会见W某,根据事实与法律,承办律师的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Ⅰ 确认委托关系,和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了解到当事人在疫情期间为Y某开滴滴,并获得了车费作为报酬,现在警方怀疑其为Y某转移涉案财务,隐瞒犯罪所得提供了帮助;
Ⅱ 当事人不了解Y某具体实施了那些犯罪,只是平日里因为工作顺便接送了Y某及其朋友,目前银行卡除了还贷没有其他流水;
Ⅲ当事人希望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让当事人能够更好的自我保护;
IV需要新的鞋袜,同时需求家属提供银行卡便于所内必要开支。
三、【承办结果】
承办律师会见当事人,当事人有强烈意愿委托律师为其办理等辩护工作,但在其家属听取当事人意见及转达事项后,后续再未委托律师。
四、【办案随笔】
如果被告人所犯之罪刚好是常见犯罪,并且案件证据链不完整、事实不明确的情况下,辩护律师是有较大的空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也不应该放弃任一个可能的事实疑点,要将自己能做的事做到极致,如通过事实、法律层面充分论证当事人轻罪或无罪的可能性,并且充分的与公检机关进行沟通,努力证明当事人确有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疑点,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必要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承办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完成一次评估性会见,详细介绍了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向被告人转达家人的嘱托,虽然后续当事人家属没有继续委托承办律师,但承办律师仍然在会见中了解到涉案事实的不完全、证据的不完整,从而认定辩护空间巨大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其强烈希望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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