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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某销售假药案,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邹玉杰律师代理,证据不足,撤销案件

发布时间:2024-06-18 21:47:22 浏览:1940次 案例二维码

C某某,自己从网上购买了一些减肥药,吃过之后,确实有一定的效果,体重减轻了一些。

周围人看到效果后,也从他这里购买了一些减肥药。

后来其上家被公安机关抓获,交代出了C某某,C某某在从韩国回国内时,从机场被直接带走。

C某某主观恶意不大,销售金额也很小,也并非执业销售减肥药人员,只是顺带卖了一些,所以造成的社会恶果也很小。

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没有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后,公安机关最终将案件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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