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D涉嫌为谋取个人利益,邀请涉密公司的员工开展线上有偿咨询,涉案咨询内容可能危害我国相关产业链安全和利益。D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一案,由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向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先后接受及其家属委托,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充分取得犯罪嫌疑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案件情况,详细介绍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今后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申请调取证据,充分发表辩护意见。
1.D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2.D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配合侦查机关提出退缴全部赃款;
3.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4.D某系初犯,且具有身体上的特殊原因,其更加渴望得到社会和家庭的认可;
属于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多种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亦恳请贵院依法对陈雅青以最大限度从轻宣告。
办案结果
法院充分考虑辩护人意见,判决:一、被告人D犯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二、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
办案心得
本案当事人仅获利两千余元人民币,看似情节轻微,却因触犯而获刑。虽经律师努力取得缓刑的较好结果,这件事对当事人今后的就业、生活都将产生深远的不可逆的影响。而当事人年龄未满三十,这实在是一大遗憾。由此可见,在某些可能涉密或高危的行业,相关企业很有必要定期接受刑事法律合规服务,由战斗在刑辩一线的律师提供专业、前沿、有效的指导,以较低成本规避偶发的代价巨大的刑事风险。从律师角度,要打造一套提供刑事法律合规服务的完整流程,建立合规服务知识库,具备高效交付合规服务的过硬本事,进而做到谋客户所未想,替客户防微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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