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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

发布时间:2025-04-13 14:22:08 浏览:356次 案例二维码

2011年1月至3月期间,Y某涉嫌和他人多次采用盗取中国电信员工工号和密码的方式,非法篡改业务,将正常手机卡修改成无线上网卡后贩卖给他人获利,致使电信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约十余万元,涉嫌构成盗窃罪,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Y某被刑事拘留后,担任其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情提出Y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律师意见被采信,后经过两次退侦,该案以Y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将中国电信资费手机卡号违规加入“无条件装机资费套餐”,并加价转卖获利,扰乱电信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同时提起附带赔偿电信十余万元损失的民事诉讼)起诉至法院,经协商赔偿损失后开庭审理。Y某被判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零十天。

该案的判决结果让辩护人惊叹的不是罪名的改变,而是Y某的量刑精确到了天数,既没有适用缓刑,也没有增加国家监管罪犯的成本。宣判后被告人即被取保候审,更体现了法律的温情。当时以为,这是辩护人从业二十余年空前绝后的量刑。可几年后,惊现精确到天数的判决,在D区人民法院判例中,研究其天数隐藏的时间界限,是能让被告人回家过年,这样的判决真好。我想那名被告人永远也不会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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