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版西门庆故事
2002年3月12日夜晚,村妇G某某用“毒鼠强”放入丈夫酒中,将其夫毒杀。因L某某与G某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被牵连其中。原因是在之前,G某某向L某某哭诉:其夫经常酗酒和遭受家暴,意欲杀害其夫。L某某顺口回应:“要得”。
案发后,L某某被刑事拘留,其被羁押在R县看守所。
当时的刑诉法规定,侦查期间,律师只是代理人身份,提供法律帮助,会见时均需要办案警察在场。
在会见过程中,律师详细询问了L某某是否具有同案杀人的主观故意?说此话时的场景情况?以及对案件发生所持的心理态度等。L某某一再强调,当时以为G某某说的就是一句玩笑话,顺口回应而已,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参与言行,哪知道是真的动了杀心,太意外了等等。据说,两人在同一看守所羁押期间,G某某还向L某某写过情爱纸条,L某某吓得不敢言语。
最终因为L某某不具有主观故意而出罪。
人们在生活中不但需要洁身自好,更要管好自己的嘴巴,太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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