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涛 严选律师
广东万湛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4-06-24
事务所:随意殴打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情节恶劣:
①持械殴打他人;
②殴打他人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等后果的;
③殴打多人、多次或以未成年人为殴打对象或以打人取乐引起公愤的;
④殴打他人,引起被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⑤多次向人抛投石块、污物,引起公愤的;
⑥殴打他人屡教不改的;
⑦其他恶劣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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