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个人即使是犯罪也要给他公正的审判,这种理念只有在完备的中才能得以体现。如果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犯了数罪,有可能会被判数罪重罚。适用数罪并罚的方法一般有三种,这三种情况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呢?庭立方小编现在就带你一起了解。
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方法是什么?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并且数罪均已被发现时,根据第69条规定的上述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并罚。在司法实践中,一人所犯数罪,有的是异种数罪,即罪名、性质不同的数罪;有的是同种数罪,即罪名、性质相同的数罪。对一人犯异种数罪,以及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犯罪人还有同种的漏罪或者又犯同种新罪应当实行并罚,这在刑法理论界和刑事司法界均无异议。但是,对于判决宣告以前一人所犯的同种数罪,原则上不并罚,就在规定该种罪的条文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数罪并罚的特点是:
(1)必须在判决宣告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漏罪,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判决宣告以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发现犯罪分子还有同种漏罪,或者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发现漏罪,均不适用数罪并罚;
(2)对新发现的罪,不论是一罪还是数罪,也不论与前罪的性质是否相同,都应当单独作出判决;
(3)应当把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同漏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相应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4)在计算刑期时,应当把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简称为“先并后减”。
3.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
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数罪并罚的特点是:
(1)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
(2)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新罪,不论是一罪还是数罪,也不论新罪与前罪的性质是否相同,都应当单独作出判决;
(3)在计算刑期时,应当先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应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简称为“先减后并”。
案例分析
发现漏罪“先并后减”,先并后减是先合并数罪的宣判刑罚,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最后确定一个刑期。例如:甲犯了,被判7年,执行5年后,假释考验期内公安机关发现甲以前还犯有,于是撤销假释,后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被判7年,那么这个时候就要以先并后减的方法来确定甲还要执行多少年。前罪被判处7年,后罪被判处7年,并罚在7年以上14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法院确定执行10年,最后减去甲已经执行的5年,那么甲只需要再执行5有期徒刑。 又犯新罪“先减后并”,先减后并是前罪宣判刑罚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以剩余刑期和后宣判的刑罚并罚 例如:甲犯了抢劫罪,被判7年有期徒刑,执行5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甲又犯强奸罪,于是撤销假释,后经法院审理以强奸罪被判7年,这个时候就要先减后并。前罪被判处7年,减去已经执行了的5年,剩余2年,与被判处的7年强奸罪并罚,刑罚幅度是7年以上9年以下,如果法院确定执行8年的话,甲就要在监狱再蹲8年。
经过上面的学习我们知道,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会被判处数罪并罚。而他们的处罚原则也不尽相同,数罪并罚有三种方法,如果我们遇到这方面知识,最好还是咨询专业律师,庭立方是你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