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网上发现有人在辩论犯罪地与发案地是否相同的问题,最后的辩论结果是犯罪地与发案地是有区别的。那么,犯罪地与发案地的区别在哪里呢?今天,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犯罪地与发案地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请看下文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
犯罪地与发案地的区别?
犯罪地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包括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犯罪地涉及不同的区域,而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所谓主要犯罪地,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必要的时候,是指对查清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及时处理案件更为有利等情况。
发案地是发现某人作案事实的地方。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犯罪地是犯罪行为的发生地,而发案地是产生案件的地方,关于犯罪地与发案地的区别的详细介绍请看上文。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犯罪的与发案地区别的知识介绍,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