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案件,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抢劫罪,是需要有相应的人,并且实施了抢劫行为。抢劫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暴力或者以暴力相胁迫,还包括其他方法。那么,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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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其他方法的认定
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方法”时,应该综合考察行为的特点,比照其与“暴力、胁迫”在社会危害性上的相当性。刑法之所以将使用药物、毒品、酒精等物品将被害人麻醉后取财的行为解释为“其他方法”是因为这些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实施“暴力、胁迫”具有一致性。一方面,药物、毒品、酒精会伤害到被害人的身体;另一方面,被害人被麻醉后,完全丧失自由意志,很容易二次被害。
虽然抢劫罪的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把握住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逻辑结构与制约关系,我们仍然可以透过表象,直击事物之本质。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抢劫罪其他方法是需要相当于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迫的危害程度的,对于抢劫罪,是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来收集、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相关证据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