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开展是需要以立案为前提的,如果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范围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来立案。如果属于人民检察院立案范围的,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开展侦查活动。也属于案件,那么,究竟抢夺罪怎么立案呢?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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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怎么立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 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
2.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
3.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内容,抢夺罪作为一般的公诉案件,是需要被害人或者第三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的,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犯罪标准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需要立案侦查,开展一系列侦查活动,收集相关证据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