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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怎么界定夺取

发布时间:2017-10-29 17:36:43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罪与非罪的界定,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依据。抢夺罪介于盗窃罪抢劫罪之间,因此在界定该罪的构成要件时,要特别注意。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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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夺罪怎么界定夺取


  首先,抢夺罪的本质是对物实施暴力,不能是对人实施暴力,否则构成抢劫罪。其次,对物实施暴力时有可能产生人身危险性,如果是平和手段,则构成盗窃罪。一般而言,当被害人紧密占有财物时,夺取财物的手段就具有人身危险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乘人不备并不是抢夺罪的必备要件。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抢夺罪都是乘人不备,其实这是一种不完全归纳,乘人不备只是抢夺罪的大多数情形而已。另外,抢夺罪也并不是必须公开进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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