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是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社会上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经常出现多种犯罪现象,在我国法律中,针对多种犯罪分子有哪些执行手段呢?国家对于数罪并罚在执行期间有哪些规定呢?跟着庭立方小编一起看看吧。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和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超过三年,不能超过一年,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由此可知,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 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巨贪蒋艳萍,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人民币一百万元,与犯、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 二、数刑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如: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强奸妇女被判有期徒刑九年,介绍卖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该罪犯的数刑中总和刑期为十九年,决定执行的刑期为十九年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为九年,该犯的实际执行期应为九年以上十九年以下酌情决定执行期。 三、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不超过二十年。这是数罪并罚最高执行刑期的规定,如数罪都被判处管制,总和管制达到五年,但最高执行刑期不超过三年,也就是说最高执行三年管制。 另外数罪中被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也应当执行,并且有几个执行几个,规定“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从上文可以看出数罪并罚执行刑期有三种具体规定:一、数罪中有一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对数罪并罚这个概念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疑问,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