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劣质的一些衣物和电子产品对于我们的身体虽然有伤害,但是肯定没有生产劣质的药品对我们的身体造成的危害大,因为药品是在我们生病或者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才会服用的,如果连药品本身都是有问题的,那我们的身体健康就得不到保障。那么,生产、销售劣药罪怎么判刑?庭立方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相关知识
劣药的定义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生产、销售劣药,不构成该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人体健康危害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现行有效)
第三条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劣药,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通过上述材料介绍后,我们可以知道,生产、销售劣药罪处罚标准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罚金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信大家看完上述材料后,大家对生产、销售劣药罪处罚标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疑问,请咨询庭立方的律师,他们会为你们进行专业的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