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酌定不起诉的概念

发布时间:2018-01-29 19:12:53

酌定不起诉是与法定不起诉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当事人虽然没有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但是如果犯罪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检察院是可以视情况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这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的表现,那么,酌定不起诉的概念是什么呢?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公诉5.jpg

酌定不起诉是一个于法有据的概念,它来自《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不起诉又叫“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由此来看,酌定不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经构成犯罪;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酌定不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种程序性处分权,吸收了免予起诉的合理内核,是起诉便宜主义在中国大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该制度不但能有效的节约司法资源、有利于保障犯罪人的人权,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的水平。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不起诉有很多种,包括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还有相对不起诉。如果是证据不足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是需要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