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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

发布时间:2018-01-30 10:00:53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的人可能会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代表着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会被暂时剥夺,需要在看守所执行。政治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那么,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是否享有政治权利?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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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如果人民法院没有宣判的话,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

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种人: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即实施了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人。其犯罪性质决定了对他们除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外,不论判处何种刑罚,都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类型,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但具有很大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犯罪并不局限于所列这几种犯罪,只要是危害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犯罪,都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适用于虽然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罪行比较轻,在一定聚众性的犯罪中属于一般参加者,刑法规定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如,有的人实施了公然侮辱他人的犯罪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其罪行危害不大的;又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犯罪,但属于积极参加者而且罪行较轻等等。

相关法律:《刑法》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享有政治权利,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并且宣告暂时或者永久地剥夺当事人政治权利的,当事人的政治权利会被剥夺。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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